为切实转变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营造稳定、和谐的学校内部发展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党员领导干部(本制度所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指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拓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条 总体要求
1、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2、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接受群众的教育和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经受锻炼,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
4、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
5、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第三条 主要方式和内容
1、建立调查研究和听课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应参加一次教研室开展的教研室活动或实践教学活动;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及时掌握学校整体教学情况,切实体现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2、坚持普通群众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建立教师、学生联系点,经常深入与广大师生员工座谈,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完善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4、建立健全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畅通群众意见收集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
第四条 组织和管理
1、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育传统。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为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2、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支部要把联系和服务群众列入党的建设和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每年制定具体计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3、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直属支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健全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转,措施落到实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