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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发布者: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  查看:  

一、支部书记、院长罗展鸿: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贯彻学校党委、行政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汇报。

2.推动责任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加强教育管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4.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副院长、兼职副书记刘雷: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教学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推进预防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进源头治理,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4.协助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自觉性。

5.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学校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

6.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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