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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航天文化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吉铠东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  查看: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广西哲学社会科学,提高高校服务航空航天事业发展的能力,根据《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航天文化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申报“航天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及经费资助额度

本年度计划设立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其中,委托项目2项,资助5万元/项;一般项目6项,资助1.5万元/项;青年项目6项,资助0.5万元/项。

二、研究方向及关键词

(一)研究方向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

2.习近平航天航空思想研究;

3.习近平科技思想研究;

4.习近平创新思想研究;

5.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

6.习近平强国思想研究

7.航天文化研究;

8.航天精神研究;

9.航天梦研究;

10.航天文化与青少年成长成才;

11.中国航天发展史研究;

12.中国共产党航天思想研究;

13.与航天相关的文创产品研究;

14.航天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15.航天文化与航天人物研究;

16.航天文化与文化自信研究

17.其它与航天文化相关的研究课题。

(二)关键词

课题的申报应包含以下任意关键词:

航天、文化、航天梦、航天精神、航天思想、科技、创新、强国、航天人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面向社会公开申报。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等研究项目重复,如有类似课题已经立项,应当提交原申报材料一份。项目评审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研究基地组织专家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评审。

2)经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立项项目及金额。

3)研究基地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聘任合同。

(二)申报条件及研究期限

1.项目的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一般项目要求负责人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3)青年项目要求负责人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原则上每个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作为成员的项目不超过两项。

3.获得批准立项,立项时间从201871日起计算,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委托项目研究周期12年。

四、项目结项指标

1.一般项目结项,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且关键词符合要求的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刊物(或CSSCI1篇,省级以上刊物1篇;或设计与航天文化相关、具有知识产权的文创产品1项,省级以上刊物1篇。

2.青年项目结项,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且关键词符合要求的省级以上刊物文章2篇;或设计与航天文化相关、具有知识产权的文创产品1项。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批准之日起10天内和研究基地签订一式三份的《航天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责任书》,一份由本人保存,两份交研究基地。逾期未签订责任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基金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立即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期间,需更改实施计划、变更课题参加人、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请示报研究基地审批。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变更。

(四)未能及时开展研究,或擅自终止研究,以及擅自更改研究内容的,须退还全部经费,已支出部分由受资助者偿还。属不可抗拒特殊原因的,退回余款。未能按时使用经费,余款则退回研究基地。

(五)发表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该是“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航天文化研究中心”(第二单位允许署名作者所在单位)。发表研究成果均须注明由“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英文版成果则须按上述名称的英文标注。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六)项目在研期间应接受年度中期检查,提交《航天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进展报告书》,接受研究基地的督查。对不报送进展情况,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研究基地可做出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该项目,并追回全部经费。

(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填写《航天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并附上财务决算表以及相关研究成果一式二份,由研究基地组织验收。

(八)课题经费一律凭票报销。其开支范围如下:

1. 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含学院水电费);项目差旅费;调研和会议费;邮费、通讯费;业务资料的打印、复印费;科研成果出版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计算机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图书资料费、学术刊物订阅费;鉴定、验收、成果申报、业务活动费;知识产权费用,评价、验收费。

2. 科研材料费:科研用元器件、组件、办公耗材等购置费;实验、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3. 设备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的费用等。

4. 维修费: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所用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的维修费、修理费等。

5.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和维护工作等的费用。

6. 评审费:用于项目开题评审、专家中期考核评审、结题评审的费用。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和外国专家来访的费用。

六、申报书填写与邮寄

(一)申报者认真填写《航天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二)本单位申报者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七份)报送至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单位申报者以挂号或快递方式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七份)邮寄至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2号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541004,收信人:吉铠东。同时,请将WORD电子文档发送邮箱jikaidong@qq.com,文件名:航天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单位(姓名)。

(三)本研究基地将组织相关专家,择优评定立项项目,并择期进行公示、公布。

七、其他事项

(一)中文核心期刊按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的最新版本确定,CSSCI按最新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认定为准)确认。

(二)对研究成果是否符合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的判定,由学术委员会评定。

(三)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618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吉铠东      电话:18007730700

附件一:申报书

附件二:活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航天文化研究中心

                           20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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