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党务公开 >> 制度建设 >> 正文
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
发布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  查看: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支委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座谈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支部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

20176


上一条:党建工作责任制